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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器械监管之“惑”  

2014-7-30 13:37 阅读: 1388 评论: 0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医工在线
[导读]我们日常监管常常是上药店查一查贴膏,到成人保健品店查一查避孕套。只要商家具备经营资质,销售的是有证医疗器械,并且采购渠道合法,一般就认为是没有问题的。不过,产品到底有没有问题还得检测说了算。可是在基层 ...

“往往你看到一个批准文号和生产企业是匹配的,但是市场上该批准文号的产品却五花八门。”刘炜介绍说,他们在日常监管中发现,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钻审批信息不透明的空子,存在“一号多品”的违法行为。“比如,批准文号对应的是磁疗贴,可是企业推向市场的产品却有磁疗枕、磁疗腰带、磁疗护膝、磁疗颈椎仪、磁疗护眼罩等产品”。
“批准文号和产品对应,但是功效内容却被修改了。”唐金华介绍说,扩大适用范围是医疗器械说明书的“常见病”,明明注册的是“缓解疼痛”,可是说明书上却写着“用来治疗……引起的肌肉、关节疼痛”等。
“要识庐山真面目,就得向审批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出具协查公文,请后者协助核查。”深圳市食品药品监管局稽查分局陈刚说,一次,他在检查中发现了可疑产品,向生产企业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局发了协查函,然而对方告知“要向省局申请,然后由省局批转”,后来省局又明确表示“公文来往是对等原则,可通过广东省局申请协查”。
“更有甚者,你的协查函发过去了,然后就是等不到回音。碰到这种情况怎么办?又不能扣押、处置,只好劝药店撤柜。可是实际效果不好,你一走,药店马上又上架了,监管工作成了‘猫鼠游戏’。”唐金华说。
“新修订的《医疗器械监督条例》对第一类医疗器械实行备案制,这可能导致相关产业呈现爆炸式增长,而审批信息的不畅通,将导致监管难度进一步增大,加之来自基层监管部门的一些协查公文处于‘漫游’之中,谁能给基层监管人员一双慧眼,将品类繁多的医疗器械看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呢?”王涤非为此困惑。
(摘自中国医药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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