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或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医疗器械管理 地方法规 北京 查看内容

北京市X射线防护类产品技术审评规范(2009版)

2015-1-21 10:40 阅读: 6035 评论: 0 来源: 互联网 编辑: 医工在线
[导读]根据《医疗器械注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令第16号)的要求并结合X射线防护类产品的特点,为规范X射线防护类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特制定本规范。 一、适用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医疗器械分类目录》中管理 ...
(七)产品的检测要求
产品出厂前应至少有以下检验项目:外观、尺寸、铅当量及标记等。非铅材料在进行铅当量检测时,应按照YY0292.1-1997标准中表3管电压的要求在其适用范围内逐级检测。
(八)产品的不良事件历史记录
暂无历史记录。
(九)产品说明书、标签、包装标识
1.说明书应当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和包装标识管理规定》(局令第10号)的要求,审查要点为:
(1)应注明防护用品穿戴时不宜与人体直接接触。
(2)应有不用时的贮存建议;
(3)进行清洗和灭菌时应采用的方法和材料的建议;
(4)为验证屏蔽性能的保持程度,推荐给使用者进行定期检查的方法和频次。
(5)所有标记的逐条说明及其含义的解释。
(6)标明产品适用的管电压值或范围。
2.标签
应注明产品使用材料、铅当量、管电压值或范围。
(十)注册单元划分的原则和实例
注册单元原则上以技术结构、性能指标和预期用途为划分依据。具体到本规范的产品,防护器具、用具、装置等应按不同的注册单元注册。具体定义如下:
1.防护器具:X射线防护裙、X射线防护手套、X射线连指防护手套、X射线防护性腺防护裙、X射线防护阴囊防护帘、X射线防护卵巢防护帘、X射线防护辅助防护帘等。
2.防护用具:X射线防护眼镜、X射线防护面罩、X射线防护帘等。
3.防护装置:X射线防护屏、X射线防护室、X射线防护门、X射线防护椅、X射线立式摄片架防护装置、移动式床旁X光机防护装置等。
(十一)同一注册单元中典型产品的确定原则和实例
1.同一注册单元的不同型号的产品应分别检测;每一型号选择常用规格进行检测。
2.如该注册单元的产品由同一材料构成,材料的铅当量可代表本注册单元的产品铅当量。
《X射线防护类产品审评规范》编制说明
一、任务来源及背景
X射线防护产品是在进行放射线和介入诊治期间,对医疗工作者、受检者的防护,起到屏蔽X射线、降低人体(人体的某部位)接受的辐射剂量。该产品主要由具有屏蔽X射线能力的材料及其它辅助材料组成。其产品原理明确、技术相对成熟。
本规范的编写目的是指导和规范该类产品的技术审评工作,帮助审评人员理解和掌握该类产品原理/机理、结构、性能、预期用途等内容,把握技术审评工作基本要求和尺度,对产品安全性、有效性作出系统评价;同时也为了指导生产企业的产品注册工作。
二、需要说明的问题
1.由于本产品涉及的国标、行标较多,其性能指标要求也不尽相同,为了避免企业在引用标准时发生混淆,本规范规定了在申报产品注册时需引用并执行医药行业标准。
2.YY0292.1-1997标准中检测的管电压分若干固定值,企业申报产品时,可根据自身产品的功能选择其它管电压值,但均应经过检测验证。
关键词:宋体|防护|射线|产品|当量
特别申明:以上资料均来自于互联网,医工在线不能保证所有内容均真实有效,仅供参考!
123

最新评论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安装APP

返回顶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