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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最新《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2014-12-10 14:22 阅读: 1189 评论: 0 来源: 国家药监局 编辑: 医工在线
[导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 ...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供应商审核指南
(征求意见稿)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按照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建立供应商审核制度,对供应商进行审核和评价,确保所采购物品满足其产品生产的质量和相关法规要求。
一、适用范围
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对其供应商的管理。
本指南所指供应商是指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提供其生产所需产品和服务等的企业或单位。
二、审核原则
(一)分类管理:生产企业应当以质量为中心,并根据采购物品对最终产品的影响程度,对采购物品和供应商进行分类管理。 
生产企业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1、采购物品是通用或定制的;
2、采购物品生产工艺的复杂程度;
3、采购物品对最终产品质量安全的影响程度;
4、采购物品是供应商首次或持续为医疗器械生产的。
(二)质量要求:采购物品应当符合生产企业规定的质量要求,且不低于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以及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要求。
三、审核内容
(一)准入审核:生产企业应当制定供应商准入要求,建立供应商档案。生产企业应当根据采购信息,包括采购物品类别、验收准则、规格型号、规程、图样等内容,对供应商经营状况、生产能力、质量管理体系、产品质量、供货期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必要时开展现场审核,以确保采购物品符合要求。
(二)过程审核:生产企业应当建立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的审核程序,对采购物品的进货查验、生产使用、检验情况、不合格品处理等方面进行审核并保持记录,保证采购物品在使用过程中持续符合要求。
(三)评估管理:生产企业应当建立评估制度,对供应商定期进行综合评价,回顾分析其供应产品质量、技术水平、交货能力、产品合格率等。对结果为不满意的供应商,采取淘汰或改进措施。
采购物品的生产条件、规格型号、图样、生产工艺、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等可能影响质量的关键因素发生重大改变时,生产企业应当对供应商进行重新评估,必要时进行现场审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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