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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医用耗材采购,必须关注的22个焦点

2015-9-24 15:51 阅读: 971 评论: 0 来源: 陕西省药品集中采购网 编辑: ygzx1
[导读]2015年以来,政府越来越重视医疗器械市场的公开与透明化。为此,各省都加强了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并且出台了各种相关政策。 9月18日,陕西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21日,卫计委又 ...
2015年以来,政府越来越重视医疗器械市场的公开与透明化。为此,各省都加强了对医疗器械市场的监管,并且出台了各种相关政策。
9月18日,陕西省卫计委发布了关于陕西省医用耗材网上阳光采购实施方案
21日,卫计委又对其应注意的22个问题做了整理,具体如下:
  1、“阳光采购”的定义是什么?
答:由政府主导,以省为单位实行“一个平台、公开透明、阳光操作、诚实信用”的医用耗材采购方式。
特点:一是公开透明,医疗机构必须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采购医用耗材,严禁线下采购。企业的审核结果、价格等信息通过陕西省药械集中采购平台对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纪检部门监督;二是限价挂网,取限价参考省的中标(挂网)价或我省公立医疗机构的采购价的最低价做为限价,医疗机构在限价内再去和生产企业议价。三是动态调整,企业每年有两次机会根据外省挂网价格的新低来主动申报调整产品价格。
  2、哪些企业可以参加本次阳光采购活动?
答:本次阳光采购只接受国内医用耗材生产企业和进口医用耗材国内总代理商的申报,不设总代理的,只接受一家一级代理商的申报,此代理商所代理的区域应覆盖全省。同时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和营业执照;进口医用耗材申报企业必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及营业执照。
(二)信誉良好,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医用耗材生产规模和供应保障能力。
(三)2012年以来,同一申报产品在国家和生产企业(境外和港澳台医用耗材总代理)所在地省级“医疗器械质量公告”或相关文件中有2次以上(含2次)质量不合格记录,不接受该产品申报;申报企业有3个以上(含3个)品种有医用耗材质量不合格记录的,不接受该企业申报。
(四)2012年以来,在生产或经营活动中无生产假冒伪劣医用耗材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
(五)对二年内1次列入陕西省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和五年内2次及以上列入其他省级区域内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生产企业,不接受其申报。
(六)符合法律、法规等相关规定。
  3、本次阳光采购的挂网目录形成后,医疗机构如何执行,有哪些要求?
答:医疗卫生机构自“医用耗材集中挂网品种”公布之日起30日内执行。医疗卫生机构在挂网品种范围内选择产品,采购价格不得高于限价及原采购价格。按照“带量采购、量价挂钩”原则,与挂网生产企业议定价格,并准确、真实、及时地在平台上填写成交品种、规格、型号、价格等相关信息。
  4、本次阳光采购的挂网目录形成后,配送企业如何执行,有哪些要求?
答:凡符合资质条件的医用耗材经营企业,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在采购平台上注册,报送规定材料,注册完成后在采购平台挂网统一公示,供生产企业从中选择。
被生产企业委托的配送企业,应承诺按成交价格及相关代理配送要求,为医疗卫生机构提供配送服务。配送关系确立后,不能随意变更,确因配送企业倒闭、欠款、服务能力、授权合同到期或法律纠纷等原因,经生产企业和医疗卫生机构协商一致后方可更换配送企业。
  5、请问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范围是什么?
答:本次医用耗材阳光采购的范围为:血管介入类医用耗材。具体目录可在采购公告附件下载。
  6、请问本次医用耗材的采购方式是什么?
答:本次医用耗材的采购方式是阳光采购、限价挂网、动态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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