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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器械行业即将迎来最严反垄断时代!

2018-12-15 10:33 阅读: 2605 评论: 0 编辑: ygzx1
[导读]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发二则通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到位》和《关于请提供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和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函》。其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 ...
11月16日,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连发二则通告:《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到位》和《关于请提供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和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函》。
其中,《反垄断执法机构的改革整合工作预计今年年底到位》中提到“目前,总局层面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已经完成,地方的反垄断执法机构改革整合工作也正在有序推进,预计12月能够改革到位。”这意味着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将承担反垄断统一的执法职能,并将在2018年底前设立反垄断局。
“甘霖说,反垄断局的职能是统筹推进竞争政策的实施,拟定反垄断规章制度措施和指南,组织实施反垄断执法,依法对经营者集中行为进行反垄断审查,负责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和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以及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等反垄断执法工作,同时也承担了指导企业在国外的反垄断应诉,承担竞争政策和反垄断执法的国际合作与交流。”
《关于请提供清理现行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和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情况的函》中明确要求各地区、各级部门“2018年底前完成对清理废除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政策文件、执行公平竞争审查制度的自查”“2018年底前清理废除现有政策措施中涉及地方保护、指定交易、市场壁垒等的内容”。
国家最高法发布的《2008-2018年10年来反垄断民事诉讼10大典型案件》,其中有1件是“北京锐邦涌和科贸有限公司诉强生(上海)医疗器材有限公司、强生(中国)医疗器材有限公司纵向垄断协议纠纷上诉案”。强生与其医用缝线、吻合器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经销商北京锐邦涌和之间被称为“中国首例纵向垄断案”的官司在历经两级法院长达3年的审理后才尘埃落地。一审被驳回之后,二审终于认定本案所涉限制最低转售价格协议属于反垄断法所禁止的垄断协议,强生公司制定、实施该协议并按该协议处罚锐邦公司的行为属违法行为,故判决强生公司赔偿锐邦公司经济损失人民币53万元。
据悉,在2016年,美敦力也曾因其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心脏血管、恢复性疗法和糖尿病业务领域医疗器械价格垄断协议,违反《反垄断法》被处以1.85亿巨额罚款。
国家反垄断局即将成立,各省的反垄断机构年底也将到位,与此同时,接过原发改委反垄断的接力棒,各地区涉及地方保护、市场壁垒的限制竞争行为全面清理工作进入倒计时!医疗器械行业即将迎来最严反垄断时代!
编者按:
2018年年中的一部电影《药神》引发了大众对高价药的关注。很多人都会提到乔治默克说的:“我们应当永远铭记,药物旨在救人,不在求利,但利润会随之 而来。”医疗器械的问题难道不是一样的吗?医疗器械和药品的初衷都是救世,奈何都因为高昂的费用饱受争议。期待国家反垄断局的重拳整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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