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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局督查10省份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

2017-9-29 15:19 阅读: 558 评论: 0 来源: 中国医药报 编辑: ygzx1
[导读]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传来消息,2017年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督查工作启动。根据医疗器械产业区域分布情况,经梳理各省(区、市)案件办理数量、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此次总局有针对性地选取 ...
日前,从国家食品药品监管总局传来消息,2017年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督查工作启动。根据医疗器械产业区域分布情况,经梳理各省(区、市)案件办理数量、飞行检查发现问题、抽检不合格产品情况,此次总局有针对性地选取天津、河北、江苏、浙江、山东、河南、广东、广西、四川、陕西10个省(区、市)开展督查,了解2017年总局医疗器械上市后监管总体部署的落实情况,以及取得的成效和存在的问题。
督查工作由器械监管司牵头,由中国食品药品检定研究院、总局食品药品审核查验中心、总局药品评价中心等单位派员组成5个督查组开展工作。
督查重点为开展风险隐患排查、突出问题整治和案件查办、医疗器械监督抽检、不良事件监测、督促生产经营企业落实质量管理规范等工作情况,并对分类分级监督检查、无菌和植入性医疗器械监督检查、互联网医疗器械经营专项整治、角膜塑形镜专项检查、案件查处落实等进行了解。督查组还将从各地提供的企业名单中随机选择部分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进行现场查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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