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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启用医药贿赂黑名单制度 谁违规就曝光谁

2014-12-2 12:24 阅读: 420 评论: 0 来源: 新华网 编辑: 医工在线
[导读]因向医院行贿,一家医药企业日前成了重庆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清单以来第一个 上榜 者,被罚两年内不能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销售和药交所挂牌交易。 这也是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 ...
因向医院行贿,一家医药企业日前成了重庆实施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清单以来第一个“上榜”者,被罚两年内不能在市内公立医疗机构销售和药交所挂牌交易。
这也是中国国家卫生计生委出台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规定》)于今年3月1日实施、要求各地建立相应“黑名单”制度以来,全国为数不多、实名公布行贿医药企业的案例之一。
业内人士和专家表示,商业贿赂已成为医药行业的潜规则。“黑名单”制度对此将发挥震慑作用,遏制贿赂蔓延,但要真正“净化”医药市场还需深化改革,尤其是彻底让医药分家。
重庆市卫计委公布的第一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名单显示,重庆唯信医疗器械有限公司总经理刘凯在医疗设备销售过程中给予市十三院原设备科科长王毅好处费合计13.5万元。
重庆市卫计委药政处负责人表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清单给了医药行业一个明确的信号:谁违规、谁行贿受贿就会被曝光、被处罚,而且是有姓名、有企业名称、有具体贿赂情节的“点名道姓”的曝光。
西南政法大学教授江帆认为,不良信息记录制度有两方面明显震慑作用:一是取消了行贿人和企业两年内从事相关行业的资格;二是该制度能帮助建立起跨部门、跨区域联网的不良信息网络,能对打击和遏制商业贿赂起到实际作用。
重庆某公立医院院长也持同样的观点。他表示,商业贿赂的确是医疗行业存在的一个普遍问题,一些优秀的科室骨干因为受贿而断送前程非常让人惋惜。曝光行贿者信息会让各个医院对其“敬而远之”,对打击受贿有促进作用。
2009年新医改启动后,中国建立了全民覆盖的基本医保制度、基本药物制度,看病贵看病难得到一定程度缓解,但医药行贿受贿这条利益链却一直未能斩断。
据统计,2013年中国卫生计生系统共查处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问题3907件,2984人被追究责任;查处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377件,690人被追究责任,其中214人受到刑事处罚。
海南省日前查处了一批医卫系统的系列贪腐案件。经查,该省部分省级大医院、市县医院收受商业回扣的人员九成以上均在采购环节收受商业回扣,药品、医疗器械、耗材供应等与医疗相关的行业均有涉及。收受回扣的人员包括院长、科室主任、主治医生等。
重庆海扶医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蒋钢说,商业贿赂如果常态化,会使合法经营企业受到冲击,导致劣币驱除良币的恶性后果,让整个企业失去有序公平的竞争环境,最终危害社会大众,让老百姓埋单。
业内人士认为,医药贿赂成风,一是因为政府对公共卫生服务投入不足、以药补医导致了医院的盈利冲动,二是由于不科学、不透明的药品定价制度给药品回扣留下空间。
北京大学国家发展研究院教授、世界银行[微博]中国医疗卫生改革专家顾问李玲表示,应取消以药补医机制,斩断医院、部分医生和药品生产流通环节间的灰色利益链,使医院和医生回归救死扶伤的本职,使药品回归治病的功能。
专家还建议,要加大监管处罚力度,建立包括“黑名单”在内的综合监管措施,提高违法成本,以震慑行贿受贿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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