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您,请 登录 或 注册

当前位置:首页 医疗器械管理 制度 查看内容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2016-4-22 13:47 阅读: 2520 评论: 0 来源: 医学工程在线 编辑: ygzx1
[导读]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 ...
医院医疗设备调剂管理制度(二)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以调剂处理:
1、累计停用一年以上的闲置设备。属于备用、维修、技术改造、特种储备和抢险救灾的设备除外。
2、因工作变更不再使用的设备:技术指标下降,但未达到报废标准尚能降级使用的仪器设备;重复购置的同种仪器设备,平均利用率在20%以下者。
3、严禁把国家有关部门明文规定不准生产、不许扩散和转让、淘汰的医疗设备或待报废的设备作为装置设备调剂。
4、调剂设备中可供家用者,审批时应严格审批和把关。
5、调剂设备应本着就内就近的原则,尽量避免长途运输,造成不必要的损失。
6、所有调剂设备,包括无偿转让的医疗设备,在估价时,应根据使用期限、技术状况等合理作价,经双方协商并签订协议,按合同执行。
7、实际办理后要及时履行财务手续,调剂收入应列入设备更新、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不得挪做其他用途。
8、所有待调剂设备,均应按照设备管理部门的规定妥善保管封存,不得任意拆卸,防止腐蚀、损坏、遗失。
9、加强对设备调剂工作的财务管理监督,对利用调剂设备的便利损公肥私的行为应予以追究,严肃处理。
转载请注明医学工程在线(www.bmeol.com),同时欢迎访问医学工程在线论坛(bbs.bmeol.com)与同行网友共同讨论交流。医学工程在线论坛是医疗器械维修及管理交流论坛,是医院设备科、医学工程科及其他医学工程专业人员的交流平台,提供医学工程领域的资讯信息、技术交流、配件供求、人才招聘等综合服务。

  上一篇:医院定期巡修制度

最新评论

扫码打开小程序

扫码安装APP

返回顶部